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,按照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张家港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我中心会同住建、国土、规划、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,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,现将张家港房地产开发企业2018年度信用等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: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3日。
二、公示期内,申报企业对公示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,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进行一次性补正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信用等级情况和审批意见有异议的,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情况。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,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;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,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的应签署真实姓名,并留下联系方式。
联系地址: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96号住宅产业科,邮编:215600;联系电话:0512-58682838。